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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局......

时间:2017-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某日晚,张某某在伊金霍洛旗某饭店内组织饭局宴请王某某、赵某某等十余人。席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赵某某大量饮酒后因琐事发生冲突并几次相互厮打。后王某某使用餐桌上用来吃手扒羊肉的餐具刀将赵某某捅伤,赵某某大量出血后当场死亡。经司法机关鉴定,王某某、赵某某均达到醉酒状态。

 

本是朋友间欢乐的聚会,最终却引发了一场命案,摧毁了两个家庭。本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均大量饮酒是案发重要因素之一,从医学角度讲,人在醉酒状态下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会不同程度减弱,极易引发违法犯罪。但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检察官郑重提醒,参加聚会要适度饮酒,坚决杜绝劝酒、攀酒恶习,不要因为一次醉酒毁了你和他人的一生。 

 

第十八条 【精神状态对责任能力的影响】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公诉科:杜志平  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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