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 |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
为了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检务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就三起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司法机关代表、林草局工作人员等5部门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阐述了案件经审查认定的基本犯罪事实、证据情况及对犯罪嫌疑人作拟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随后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评议,提出了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贯彻落实“应听尽听”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涉企业案件中的有效运用。今后,我院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将继续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扎实推动民营企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