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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的小梅(化名),在大学毕业后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在大城市就业,而是返回家乡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结婚生子。然而成为全职妈妈的小梅,生活过得并不轻松,丈夫一个人的工资难以维持一家的生活开销。2018年4月份,小梅应聘成为某贸易公司的出纳,认真负责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使小梅很快赢得了主管的信任,掌管了公司账户的密码和U盾。小梅每天看到公司账户里数十万元的钱款不断涌入,想到商场橱窗里陈列的精美衣服包包,想到孩子报名舞蹈班要交的学费,再想到信用卡高额的还款账单,她再也抑制不住了……借着给同事报账的机会,小梅从公司账户中支出了几千元放进自己包里。几天过后,小梅悄悄地用工资还上了这笔钱。见整个过程没人发觉,小梅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如此几番操作之后,小梅的生活竟逐渐有了改善。
但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难以关闭。小梅不在满足于挪用几千元的“小打小闹”,挪用的数额越来越大,即使已经无法及时还款,她仍不收手。为了不让事情败露,小梅甚至伪造公司账户余额的图片以应付公司督查。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2021年5月,事情终于在一次随机查账中被发现。此时,小梅从公司账户中挪用钱款累计70余万元。
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小梅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小梅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说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用卡和网络借贷业务也得到快速发展,很多年轻人因此变为了“卡奴”和“月光族”。检察官提醒大家,我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生活观,摒弃攀比心理,自觉纠正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错误观念,坚持量入为出、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对自己负责,对家庭和社会负责,做一个有责任的文明市民。同时,中小企业管理者要转变思想观念,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岗位职务,明确员工需要遵循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加强企业内部制约监督,提升内控制度的威慑力,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