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就能轻松获取高额报酬?动手操作手机就能走向“致富捷径”?你以为走的是“生财之道”,其实可能是迈入了犯罪深渊。
“想不想赚钱,我这里有一个兼职,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动动手指在手机上操作收款走账就能拿到提成。”李某在酒吧偶然认识了一名叫“阿勇”的男子。缺钱的李某欣然同意,随即通过买卖、借用他人多张银行卡、手机卡,按照阿勇的指示进行收款、转账,随后拿到了高额提成。同时李某又找到朋友韩某、黄某等人参与,仅一个月的时间,三人辗转多地反复操作,支付结算流水金额达600余万元。
近日,李某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所谓的“收款”“转账”兼职其实是用他人银行卡为网络赌博流水过账和诈骗转移资金,即电信诈骗“刷单”、“跑分”。三人看似动动手指就能赚大钱的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检察官提醒公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理性对待能“挣快钱”的兼职,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警,谨慎防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纪,不要因贪图一时的利益,而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