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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公益监督职责 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时间:2023-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于近日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督行动。经过走访调查,发现部分酒店的电梯存在未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安全维护、保养、未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识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规范辖区内电梯管理使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开展情况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根据《检察建议书》中发现的监管短板,结合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开展实际,制定了《伊金霍洛旗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动态清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旗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对未按照要求定期申报检验并不积极履行整改措施的设备使用单位和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多管齐下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执法水平。


下一步,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将持续关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与相关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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