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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遭遇不幸,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最急需帮助的时候,真心感谢检察院给予我的司法救助,让我们全家过上了一个幸福年!”春节后上班首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接到了王某某打来的感谢电话,同一天还收到了邮寄来的感谢信与一面锦旗。
王某某是陕西靖边的一位农民,平日里靠打工勉强维持生计,妻子没有工作,家中还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宽裕。2023年5月,王某某在伊金霍洛旗打工时,与马某某、潘某发生口角,进而演变成肢体冲突。冲突中,王某某腿部两处受伤,构成轻伤,首次手术费用高达4万余元,这些钱都是王某某向亲戚四处筹借来的。由于民事赔偿部分未能达成协议,而王某某腿部又急需进行二次手术,这让他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在了解到王某某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告知他享有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然而,起初王某某因对司法救助工作不太了解,加之受伤后民事赔偿一直没有着落,情绪十分激动,言辞也较为过激,直接表示拒绝接受司法救助。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向王某某进行全面的释法说理,并对他进行情绪疏导。经过一番努力,王某某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表示愿意向检察机关提交司法救助申请。
检察官在接到王某某的申请后,迅速展开全面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即刻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恰逢春节前夕,王某某的银行卡里收到了检察机关给予的1.5万元司法救助金,从提交申请到拿到救助金,整个过程不到10天。这笔钱不仅解决了王某某二次手术的费用难题,更解开了他心中的“心结”,让全家人得以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
国家司法救助,一头连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是检察机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的关键举措。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在保障人民权益的道路上积极作为,充分释放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强大力量,以真心和真情为涉案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传递检察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