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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的“背包客”和消失的钱财

时间:2025-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背上行囊变装“上阵”,“走南闯北”好不轻松,天网恢恢,终究变成“电诈工具人”。近期,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人工转移的方式帮助电诈分子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案例。 

案例回顾 

李某某在小红书看见“兑U、招骑手、背现金”的广告,后通过上线给的电话卡登陆微信与上线和被害人联系,采用换装、戴口罩、换帽子等方式乘坐飞机不远千里当面取走被害人的巨额现金。 朱某某在王者荣耀游戏平台认识上线,答应其以报销路费、给予报酬的方式帮取快递,并收到上线寄来的手机、手机卡和流量卡,其中一部手机用来联系快递,一部手机装有飞机软件用于联系上线,在“飞机”软件上,根据其上线指示,包车不远百里将被害人邮寄的快递取上,放在上线指定的地方,成功帮助转移犯罪所得财物。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某和朱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两名“背包客”之所以参与电信诈骗,除了不用花费力气轻轻松松就可以获得蝇头小利之外,更多的则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替人取钱、转账,没有犯多大的罪,而且身份很隐蔽,殊不知自己已是诈骗分子的帮凶,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广大群众要擦亮双眼,电信诈骗不止在线上,还有线下游走的“背包客”和“蒙面侠”,任何投资理财都有风险,切勿轻信网上非正规渠道提供的“高收益”产品,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损失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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