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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健康,让全旗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年,2月9日,伊全霍洛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联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区域疫情防控情况及食品、药品、烟花爆竹安全进行了节前检查。
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根据春节消费特点,以人流较为集中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为重点区域,先后实地查看了伊金霍洛旗市民莱篮子服务中心、和合超市、益尚客超市、三和堂药店及金辉市场周围等地烟花爆竹销售点,重点检查了相关区域的冷冻链食品、米面粮油、肉类菜类酒类的食品安全情况,对食品经营户的台账、检测室及结果公示情况、原料采购渠道及食品留样等方面的规范与否进行了细致检查;对药店在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症状类药品的相关台账是否健全进行了检查,并对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在进货价格、销售价格及库存量方面进行了调查和了解;针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围绕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和产品质量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