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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城遗址,我们在行动——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开展长城遗址保护专项工作

时间:2021-11-23  作者:  新闻来源:伊金霍洛检察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精神,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联合伊金霍洛旗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以及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组成长城遗址保护联合工作组,开展了伊金霍洛旗长城遗址保护专项工作。

 

伊金霍洛旗战国秦长城遗址位于纳林陶亥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墙体贯穿纳林陶亥镇全镇,总长41.319公里,多为自然石片堆砌而成,垒砌规整,石片之间既无引泥,又无白灰,属于干砌石墙,其独特的修筑方式和较为完好保存的墙体遗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研究、观赏价值。在组织召开了伊金霍洛旗长城遗址保护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后,联合工作组对现存于全旗范围内的战国秦长城遗址全段进行实地查看,根据遗址现场情况和调查走访,发现个别地段长城遗址保护警示牌设置不规范、未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保护和建设控制带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和相关行政机关现场进行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要求相关机关对于在长城遗址保护中易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于未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保护和建设控制带的问题(其中涉及土地权属问题、经费保障问题等),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积极向上级部门专题请示报告并持续跟进监督,同时联合各相关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合力,切实促进战国秦长城遗址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今后,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开展古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力求建设多部门联合、多方位进行、多内容实施的长效保护机制,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落实,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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