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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全民保健意识日益增强,利用闲暇时光开展健身活动的人员不断增多,健身器材的安全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身安全,认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保障群众公共健身器材使用安全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由我院联合旗住建局、园林局等行政机关,对阿勒腾席热镇范围内住户集中且居民较多的丽都水岸小区、西苑小区、澜园、浦园等重点小区内的公共健身器材进行摸排走访,重点对公共健身器材的产品详情、使用状况、日常维护工作等进行调查了解。通过调查,发现小区内的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状况良好且管理较为规范,均有日常检验维护记录,不存在老化损坏及安全隐患问题。但在调查走访人流量较大的阿吉奈公园和体育公园时发现,由于使用频率较高,部分公共健身器材存在老化、受损严重的情况,检察人员随即督促有关行政单位立即整改,修缮存在此类问题的健身设施,并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后续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公园内公共健身器材管理制度,同时要注重宣传,引导居民爱护公共健身器材,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使用各类体育健身器材。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恪尽职守维护人民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