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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打造“阳光案管”

时间:2017-10-26  作者:王娜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自20126月成立以来,不断适应检察改革需求,认真发挥案件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全面打造“阳光案管”新形象。案件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2210件,600余起案件作出预警提示,共登记涉案物品1000余件,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24篇,公开法律文书1062篇,接待辩护律师252人次,办理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86件,办理案件绑定125件,共报送各类信息22篇,调研21篇。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于2014年在全市业绩考评中荣获第二,20152016连续两年取得全市业绩考评第一的好成绩, 2016年被评为全旗政法系统工作先进科室, 201710月被市院推选参加全区检察机关首届“阳光案管”优秀集体评选活动。

案件管理中心单独设置案件管理大厅、统计、流程监控、涉案财产保管、法警备勤、律师及其他辩护人阅卷及电子卷宗制作室等功能用房(区域),具备案件受理、信息查询、案件评查、流程监控、涉案财物保管、权限管理、法警备勤、案件卷宗保管、电子卷宗制作等功能,通过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强化流程节点控制,对执法办案活动实现“阳光管理。”

案件管理中心以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为原则,一方面,利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和“两微一端”平台,不断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另一方面将案管职能、“案件受理移送工作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流程图”、 “律师阅卷须知”、“接待律师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上墙,同时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实现“阳光宣传”。

案件管理中心以建立精细化管理体系为契机,不断完善统计服务工作,抓好案件流程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发挥检察参谋部的作用,通过建立办案程序监控、数据查询登记等制度,最终实现“阳光案管”。

 

案件管理中心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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