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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8  作者: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伊金霍洛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会议上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额尔登达来就伊旗检察院2017年工作回顾和2018年工作思路向大会做了报告,报告全文如下: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8日在伊金霍洛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我旗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全力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围绕中心,全面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加全旗精准扶贫、回迁安置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保障各类惠民工程顺利开展,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8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6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提起公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9人(次)。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均做到认真办理,妥善答复。积极落实信访接待机制,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缔约方大会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节点,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实现了涉法涉诉零非访。依托“1+3”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办理3件司法救助案件,进一步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依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稳定是最好的民生工程”的工作理念,严厉打击暴力犯罪、“黄赌毒”等严重损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28件19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42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04件64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79件610人。办案准确率为100%。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5人,不起诉17人。积极投入打击制假售假、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危害安全生产等专项活动中,有力地促进了平安伊金霍洛建设。

 

▲惩防并举,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坚持“打虎拍蝇”,加强惩治“雁过拔毛”式腐败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其中查办大要案3件7人(处级干部2人),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以服务民生为主线,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和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等专项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选派优秀干警组成宣教小组赴各镇、各单位开展预防讲座14次,组织辖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村党员干部2100多人(次)接受警示教育,有力地促进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诚信体系建设。

 

▲强化监督,忠实履行法律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9件,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17件,纠正各类侦查违法活动19件(次),对法院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3人。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9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请民事抗诉1件,依法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对行政机关督促履职和诉讼前置程序案件3件,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142件,有力地推进了“法治伊金霍洛”建设。

 


(二)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全力提升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政治建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院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认真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党建工作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狠抓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忠诚、干警、担当”为主题的整顿建设专项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

 

▲素质固检。坚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为抓手,全面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坚持“仗要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原则,把教育培训作为解决“本领恐慌”问题的关键途径,深入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和练兵竞赛活动。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在职学习教育,干警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按照规范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廉政谈话、青年干警大讲堂、廉政读书月等活动,切实增强干警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管理助检。积极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案流程、队伍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量化了管理标准,固化了业务流程,并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规范化管理,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深入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司法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逐项整改落实,干警办案精细化水平和规范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改革促检。认真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成了检察官职务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完善了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办案流程,围绕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考核和绩效等工作出台12项配套制度。认真推进职业保障和财物统管工作,完成了机构职数和人员的审核上划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了适时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有力地延伸了检察监督工作触角。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完成了人员转隶和部分配套职能调整工作。

 

▲文化育检。深入开展创建“书香机关”、“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积极倡导“努力工作,快乐生活”的理念,通过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荐书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和各类节假日系列主题活动,不断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提升了检察人员的内在素养和生活品味,增强了单位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推进蒙汉双语文化建设,大力加强蒙汉双语检察官的培养,确保了少数民族涉案人员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区基层院前列,得到自治区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科技强检。在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技侦大楼顺利投入使用,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精心打造了“两区两房三厅”,智能辅助办案平台、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等21个平台和系统全部投入使用,极大地提升了办公办案质效和司法服务能力。以“智慧检察”为方向,持续开展“信息化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干警应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与水平。全力推进“百姓家门口检察院”建设,借助移动互联网实现了视频接访工作进村入社,依托自主研发的电子检务办公平台,全力服务基层群众和驻地企业,真正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阳光树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不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健全完善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主动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依托“两微一端”,基层检察室便民服务窗口和“检察开放日”等载体,及时发布案件信息、最新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动态,全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件,公开法律文书425份。2017年荣获“全区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案管中心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阳光案管优秀集体”。

各位代表,一年来,通过全体干警的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个集体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1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二等功一次,8个部门和31名干警获得各级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加强领导、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还不够多,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还不到位,法律监督的力度、效果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需加强;创新创优意识不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队伍建设和干警素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按照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争创“八化”建设示范院和“全区文明单位”为目标,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再有新贡献

 

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主动回应人民对平安的需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坚决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为全旗人民守护好绿水青山,保障好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定,全力以赴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诉讼过程、执行程序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司法办案广泛开展释法答疑、法律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并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二)在深入推进管理创新上再有新进展

 

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创优”两个工作法,切实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向质量要效果,以办案带全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地区实际、工作需要和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和法律监督格局。加强检察工作思路、方法和制度创新,引领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全面加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智慧伊检”,让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成为助推伊旗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

 


(三)在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上再有新举措

 

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教育培训,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培养一批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整风肃纪,确保干警不出现违法违纪情况。积极开展文化育检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精气神和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将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新要求,积极担当新使命,努力取得新成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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