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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院党组及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旗委和市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使院党组和全院干警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余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侦查监督科,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具体工作,从而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出台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旗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结合我旗和本院实际,经院党组讨论通过,制定出台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专项斗争工作详细绘制了工作蓝图,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时限,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举措精准落实实施。
(四)积极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开展
▲及时组织召开了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专项斗争工作分管副检察长传达了旗委和上级院有关文件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额尔登达来作动员讲话,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动员部署,就如何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