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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 助力河湖“清四乱”专项工作

时间:2019-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5月15日,鄂尔多斯市河湖“清四乱”专项督导组莅临伊金霍洛旗,督导检查河湖“清四乱”工作,督导组成员、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魏红霞及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陪同检查。督导组一行深入纳林陶亥镇、札萨克镇及苏布尔嘎镇等地,主要针对河湖“清四乱”专项工作中的难点工作督促跟进,确保专项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自伊金霍洛旗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伊旗院严格按照上级院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工作,于4月上旬与旗水利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乌兰木伦河、束会川河道管理范围内整治四乱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并成立了“清四乱”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经过深入调查走访,协同排查问题97个,累计出警120余人次,督促旗水利局及相关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告110余件次,对于东乌兰木伦河、束会川河河道等“四乱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流域发出针对性检察建议9件。截至目前,辖区内“四乱”问题共销号90个,有力地保护了绿水青山。

 
 
(供稿: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郭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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