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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坚决肃清流毒,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0月28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
本次督察,由政治部、党总支、检务督察部门、蒙宣办及各功能区域负责同志组成,重点督察院内展陈场所展陈的内容、解说词、双语翻译、涉密及民族团结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到人,限时完成。
今后我院要继续定期开展意识形态督察,以提高干警思想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人员风貌,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