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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庭前调解”,打造老年人权益保护新“枫”景

时间:2023-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助推司法服务效能提档升级,将“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落到实处,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庭前调解”模式成功办结一起支持起诉案件,帮助遭受人身侵害老年人及时获得赔偿金。


2023年2月份,年过80的李某(化名)在小区健身器材上锻炼时,器材椅突然向后倒下,导致李某摔伤,造成胸椎及腰部受伤,救治后仍需较长时间进行休养。事后查明,该小区的健身器材因建设施工需要拆卸后未完全固定好,器材附近也未设置警示标识,最终导致李某在使用器材锻炼时受伤。在李某家属和建设公司、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考虑到李某年事已高且诉讼能力较弱,子女身居外地无法长时间在老人身边照料等实际情况,认为李某提起诉讼确有困难,应予以帮助。在受理案件后,检察官一方面走访李某家,询问了解其病情恢复情况以及生活实际困难,一方面与案涉的建设公司及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但无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基于此情况,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建议法院启动支持起诉案件快审快裁“绿色通道”,此案在法院顺利立案。立案后,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继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为此,承办检察官出席调解会发表支持起诉意见,阐释李某主张的合法合理性,指出案涉建设公司、物业公司对案涉器材维护管理的过错。最终在法官和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获得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5000元。


这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伊检关爱”检察维权支持起诉工作室再次成功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又一案例。近年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始终盯紧民生民利热点,将弱势群体权益维护作为检察履职的切口,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与法院、公安、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同履职的“支持起诉N”办案新模式,切实为民减诉累、解难题,实现多元化溯源解纷,真正让检察工作为人民群众可感、可知、可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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