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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下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

时间:2024-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下半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推动检察人员记录报告渐成自觉,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权利、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

第三季度,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第四季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2件。

从总体情况看,记录的重大事项均系了解案件进展、反映检察履职情况、监督依法办案。无检察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2024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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