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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严格落实最高检警务处、自治区院法警总队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司法警察履职与警容风纪管理专项自查自纠活动,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查摆问题,以务实有力的举措整改提升,全力打造忠诚履职、作风过硬的司法警察队伍。
通知下发后,大队立即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最高检警务处和自治区院法警总队的通知要求,深入剖析通知中指出的个别省区警队存在的不配合检察业务用警、警务辅助人员违规着装等问题的危害性,强调作风纪律建设对司法警察履职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警员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对照问题开展自查,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司法警察大队采取个人自查方式,围绕保障办案安全规范履职和警容风纪两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司法警察大队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制定并实施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全体警员深入学习相关通知精神及履职要求,引导牢固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配合办案是天职”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前置意识”,定期主动与各业务部门沟通,了解警务保障需求。在执行重要警务任务前,主动对接办案部门,明确工作要求,细化配合流程,确保衔接顺畅。
2、完善法律文书的接收、登记、流转、交接、保管等全链条管理规定,推行“签字确认、全程留痕”,确保每一份文书来源清、去向明、可追溯。
3、集中组织全体人员再次学习检察机关警容风纪相关规定,明确着装规范的具体要求,重点纠正警便服混穿、佩戴首饰等现象。
此次自查自纠活动,不仅有效解决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推动大队形成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将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更加坚实可靠的警务保障,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