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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以及最高检、自治区院、市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有关会议精神,审议本院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学习教育工作任务。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沃冬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统筹落实好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一体推进学、查、改。要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将学习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