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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聚焦”为抓手,强化检务督察 提升工作质效

时间:2023-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创新检务督察机制,将检务督察与党建、业务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督察实效,促进检察人员严守纪律规矩,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聚焦正风肃纪,扣好“第一粒扣子”。在“严”字上下工夫明确“严管就是厚爱”的督察理念,采用多层次,复合化的督察手段,前后延伸,推进督察全过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防病、免疫”功能,把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警示的三道关口,坚决纠正“监督不够硬气”的问题,促使检察人员真正把严的意识立起来,严的规矩建起来、严的风气树起来“细”字上做文章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主动将检务督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衔接,织密制度篱笆,让纪律真正站得住、立得稳。“常”字上花力气。常态化教育引导推动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把“三个规定”相关制度文件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纳入院机关理论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等学习范围,确保学习“全覆盖”通过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将反面警示与正面教育相结合、常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健全检察人员八小时外活动情况和思想动态分析评估机制,引导检察人员知红线、守底线。

聚焦“关键少数”,发挥“头雁”带头作用。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从点滴细节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头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对挂职、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形成一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纪律执行,让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聚焦司法办案,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对执行“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察检务督察部门按月对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建立检务督察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抽调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条线骨干组成工作组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监督管理等专项工作,管督结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各部门根据不同岗位职责梳理廉政风险点,细化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确定风险等级,逐条制定防控措施,对检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限期整改,确保依法用权、公正履职、廉洁司法,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自身“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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