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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11月30日在伊金霍洛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14-11-25  作者:左晨光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伊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我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公安、法院的相互配合下,紧紧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维护我旗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挥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五年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07件132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3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97件264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232件1650人。各类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案准确率为100%。

  ——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五年来对没有逮捕必要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予批捕23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决定不起诉84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二)惩防并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新提高

  ——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结合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查办关系民生民计、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2件29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3人,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自侦工作连续四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同时健全法警队编制管理,严格实行“检警分离”,确保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坚持标本兼治,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小组并使这一工作常态化。完善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预防网络覆盖到全旗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并扩展到涉农领域。强化了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对政府投资的部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国家投资安全和工程廉洁建设。强化预防警示教育,五年来,开展预防咨询140余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人(次),开展警示教育160多场,受教育人数达7000余人(次)。

  (三)加强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有新进展

  ——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更加扎实。五年来,立案监督35件57人,依法追捕漏犯23人,追诉漏犯25人,追诉漏罪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6份,切实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刑事审判监督更加有力。建立并完善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抗诉情况通报等制度。五年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7件,法院改判5件。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更加有效。五年来,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17件。经审查,当事人息诉8件,立案审查后提请抗诉6件,被全部采纳。发再审检察建议4件,支持起诉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7件,发督促起诉意见书2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4万余元,提出检察建议4次。

  ——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更加规范。五年来开展安全检查260次,针对看守所安全隐患发出纠正意见58次,发现生效判决未及时交付执行通过检察建议及时交付执行21人。立案侦查2件2人,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与相关部门建立社区矫正联系机制,对辖区内被判管制、缓刑、假释等人员进行全面核实检查后发现监管失控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6人(次)。监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服务大局,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新突破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完善了“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多项便民措施,耐心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和疏导化解工作,确保了北京奥运会、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敏感节点期间的稳定。五年来受理各类来信来访72件77人,接待群众咨询110多人(次),均作到依法办理,保持了涉检“零上访”和“零申诉”。控申科2次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全区文明接待室”称号。

  ——参与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初步共建了“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机制。配合公安、综治、司法等部门和乡镇认真做好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对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的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9份;认真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活动,积极创建 “青少年维权岗”,选派6名干警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延伸监督触角,搭建服务基层新平台。自2010年成立派驻和巡回检察室以来,聘请了31名联络员,走访基层单位20多个,发现并向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协助初查职务犯罪线索12件,通过讲座、走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15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开展惩防教育专题讲座5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1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1件。在推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从严治检,机关整体效能有新提升

  ——抓思想树形象。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旗委组织开展的“城乡互联、村企共建、百村结对、万户帮扶”活动。通过学党史读经典,赴西柏坡、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干警的自律意识和执法形象。

  ——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从优待检、从严治检”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五年来,在旗委人大的高度重视和院党组的积极努力下,3名干部被充实到院党组,4名干警被任命为检委会委员,4名干部被分别交流到旗政法委和司法局任职,16名干警的正科职级和14名干警的副科职级待遇得到解决。

  ——抓学习强素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和技能竞赛。对新进人员适时轮岗交流,促使其早日成才。现全院在职干警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8.5%,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有19人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五年来通过全区法检两院公务员考试新补充检察人员16名,招录司法辅助人员6名,法律专业人员短缺和检察官断档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干警的素质和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抓管理保廉洁。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认真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给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检察工作规则、部门职责、办案流程、队伍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多方面的规范,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检务督察、“一案三卡”、人民监督员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外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抓保障夯基础。在旗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院党组的积极争取下,经费保障力度逐年提高,办案用车逐年更新。不断加大宣传信息工作力度,五年来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的发稿量大幅上升,稿件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全市检察系统连续三届文化节上我院选送的节目均获得了优异成绩。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更新了大量技术装备,审讯监控系统、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三级机要通道等设施配备齐全。目前新一轮“两房建设”即将启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层院建设等诸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院连续两年进入“全市先进检察院”行列并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进步奖”。4个集体和21人(次)获得旗级先进荣誉,4个集体和5人(次)获得市级先进荣誉,1个集体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3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上级院、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伊旗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全旗工作大局服务,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必须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有力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必须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法律监督效果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以求实、务实、抓落实的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当前和今后五年我旗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区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关键,以“四项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推动我旗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伊旗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牢记“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党的十八大和全区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化,把目标任务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二)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轻微刑事犯罪诉前和解办理机制和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处理机制。继续加强派驻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室工作,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不断改进执法作风,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四)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全面实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安全办案;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坚持职务犯罪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推动党委领导下的社会预防格局的形成;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正确理解且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提高监督效果。

  (五)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丰富检察文化食粮,陶冶干警情操,营造学习文化、崇尚文化的浓厚氛围;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快专业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旗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学习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我旗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伊金霍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2、“六观”:一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二是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三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四是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五是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六是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2、“六个有机统一”: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二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三要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四要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五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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