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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1月6日在伊金霍洛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14-11-25  作者:李唯东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是我旗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我们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奋力拼搏、全面发展、创先争优之年。一年来,我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公安、法院的相互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为目标,紧紧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我旗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矛盾纠纷并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保稳定,加大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针对我旗今年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07件277人,同比上升50%(件)和1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8人,决定逮捕6件7人;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51件358人,同比上升36.4%(件)和19.7%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15件268人。各类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案准确率为100%。

  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4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人,并着力做好对不诉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4人,并对其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根据旗委和上级院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三大一创”活动。坚持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深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人(次),受理各类举报线索23件23人,均作到依法办理,文明接待,及时分流,保持了涉检“零上访”和“零申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通过中心派驻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室的工作,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着力改变对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的法律监督缺位的局面,积极打造服务基层的一线平台。今年派驻检察室在对辖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帮助8名农民要回退牧还草款,依法化解了农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避免了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预防职务犯罪并重,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谋发展,全面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取得较好成效。

  着力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年反贪部门共受理各类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2件,经初查立案侦查5件5人,其中4件4人为重特大案件,立案查办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3件5人,1件2人做出有罪判决,2件3人移送审查起诉。两部门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60余万元。反贪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考核中连续两年位列前茅。反渎职侵权工作在今年跃居全市前三名。

  着力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大预防的工作思路,成立了专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宣教小组,明确了宣教小组的宣讲专题和责任分工,使宣教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将预防工作扩展到涉农领域,通过办案,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村社建立试范点,帮助他们整章建制,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加强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和预防职务犯罪咨询服务工作。积极服务重大工程和涉及民生权益的建设项目,继续对市政工程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国家投资安全和工程廉洁建设。6月份旗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时,对我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维护社会公公平正义

  围绕促公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把立案监督关,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件11人。严把批捕、起诉关,依法决定追诉漏犯1人。严把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关,提出侦查活动违法纠正意见13次。

  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法院改判2件。纠正审理违法2次,发检察建议1次。

  强化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件2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请抗诉2件2人,市院支持抗诉1件1人,发督促起诉意见书1件1人。其中与派驻检察室协调配合,提请抗诉一起土地纠纷案,避免了101名村民群访事件的发生。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立案侦查监管场所犯罪2件2人,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纠正意见16次,生效判决未及时交付执行通过检察建议及时交付执行6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坚持以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法律监督并重,促进执法公信力提升

  围绕强监督,积极探索新时期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确保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人事安排积极向旗委和上级院汇报。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畅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渠道,通过调研、座谈会等方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继续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制度,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突出抓好自侦案件监督,严明办案纪律,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突出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实行“一案三卡”制度,适时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听取发案单位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不定时开展检务督察。

  (五)坚持提升队伍素质与加强基础建设并重,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围绕抓基础,大力实施“学习型、管理型、健康型”检察院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为推进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人才智力支持和科学发展环境。

  依靠政治建检。坚持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系民心、促廉洁、保公正”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干警们在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通过开展创建“五个好”和“五带头”等实践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我院干警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旗委组织开展的“城乡互联、村企共建、百村结队、万户帮扶”活动。院党组成员每年出资16000元资助4名贫困大学生,至其完成学业。其他在职干部进社区进村社,帮助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难题,用实际行动服务群众。“七一”期间,院机关党支部两度受到旗委的表彰奖励。

  依靠班子带检。切实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核心作用。对于牵动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及重大案件,都召开党组会或检察委员会,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达到科学决策。坚持从优待检,班子成员同干警心连心,真正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干警。近期,在旗委的高度重视和人大的支持下,2名干警的职级待遇得以解决,3名干警被任命为检察员。

  依靠素质强检。加强培养锻炼力度,每年选派1名业务骨干去上级院挂职锻炼;狠抓办案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开展整顿机关纪律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大对新进人员的培养力度,通过适时轮岗交流,促使其早日成才。近三年来通过全区法检两院公务员考试新补充检察人员1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3名。招录事业编人员6人,法律专业人员短缺和检察官断档问题已得到明显缓解。

  依靠基础固检。加强检务保障建设,根据检察工作的发展形势,不断加大争取经费工作力度。在旗委政府的支持下,2010年年初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年初增加了26.1%。人均经费从上年的2.4万元增加到当年的2.8万元,增幅达16.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0余万元用于更新技术装备,新增业务用车5辆,目前新办公楼已选址,计划明年开春即破土动工。

  依靠文化育检。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撰写调研文章;不断加大宣传信息工作力度,落实宣传信息工作责任制,全年在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的发稿量较往年明显上升,宣传稿件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注重检察文化硬件建设。通过环境文化建设烘托育检氛围。维修和更新了活动室、电子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和使用设施;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挖掘干警的自身潜能才艺,宏扬检察文化。在2010年全市第三届检察文化节和全旗专题文艺汇演中,我院选送的节目均获得了优异成绩。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等诸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个科室被旗委评为“先进集体”,3名干警荣获旗级单项奖。在今年的全市检察业绩考评中有半数以上科室进入全市前三名,实现了本届党组提出的创先争优工作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上级院、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伊旗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新的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成效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检察改革、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还需加快步伐。执法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光荣而艰巨。2011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加快创先争优步伐,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抓服务,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全旗大局充分履职,为保持我旗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服务。一是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注重用非诉讼手段和关注民生的办法解决问题,真正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属性和人文关怀;二是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三是充分发挥派驻和巡回检察室贴近基层的优势,适时派员深入村镇,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及时分析报告,并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四是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和预防工作,减少违法犯罪发生。配合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做好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发挥好检察建议在社会管理中的效用;五是健全对检察权行使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行“阳光检务”,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二是抓维稳,全力促进社会和谐。要准确把握打击重点,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要更加注重办案效果,高度重视对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涉嫌犯罪的案件、网络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敏感案件、涉及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犯罪等案件的办理;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始终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三是抓反腐,全力保障民生民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平稳健康发展的势头;进一步集中力量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一批党委重视、群众关注的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进一步提高侦查办案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围绕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等,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是抓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提升监督能力、创新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立案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侦查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依法纠正刑事裁判定罪量刑错误和刑事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等情况;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服判工作。

  五是抓队伍,全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于创新精神的要求,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实施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技能练兵,使全体干警成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政府、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人民重托,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实现富裕、文明、法治、和谐的伊金霍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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