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祥,男,汉族,出生于1963年8月,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现任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协助额尔登达来检察长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
1983.09--1985.07 内蒙古劳改警校劳改专业学习;
1985.07--1988.08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监狱工作;
1988.08--1990.01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档案局工作
1990.01--1997.12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其间:1995.04内蒙蒙古大学法律专业自考大专毕业);
1997.12--2004.02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副科长(其间:2001.09--2004.07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网络教育学习);
2004.02--2004.07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正科检察员;
2004.07--2017.12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2017.12--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