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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16日在伊金霍洛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14-11-25  作者:左晨光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伊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公安、法院的相互配合下,紧紧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维护我旗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力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全年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18件33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4人;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765件1237人,同比上升70%(件)和87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21件530人。各类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案准确率为100%。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全年依法不批捕13人,对11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3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20%和20%。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积极落实帮教措施,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着力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加强接待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措施。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人(次),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6件,均作到依法办理,保持了涉检“零上访”和“零申诉”。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全院出动20多名干警深入到全旗7个乡镇,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6人(次),受理案件线索2件。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派驻和巡回检察室通过走访基层单位和聘请基层联络员,掌握了大量的舆情民意,并通过分析、研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推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3月份我院专门派员赴海南省海口市考察学习了检察室建设工作。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提升侦查工作水平,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密切联系和配合,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办案质量、办案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健全法警队编队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安全保障作用。全年受理各类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5万余元。经初查立案侦查6件8人,4件6人被做出有罪判决,1件1人被提起公诉,1件1人被移送审查起诉;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件,经初查立案侦查3件3人,均做出有罪判决。

  ——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检察业务部门职能,确定各自负责联系的行业和部门的预防工作,形成区域预防网络;加强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全年对市核心区百万亩防护林建设工程(伊金霍洛旗段)各阶段的实施进行了跟踪预防监督;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全年举办法制讲座和座谈会13次,接受咨询31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7次,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组织党员干部2300余人接受了警示教育;深入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和预防职务犯罪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全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项专栏”建设。

  (三)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12人,追诉漏犯13人,追诉漏罪2件,纠正漏捕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5次;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法院改判1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发督促起诉意见书1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8万余元,提出检察建议2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驻所检察,认真落实日常巡视登记、检察官接待、财务检查、收押检察等监督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年开展安全检查52次,针对看守所安全隐患发出纠正意见8次,发现生效判决未及时交付执行3人,通过检察建议及时交付执行1人。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创先争优为动力,认真组织干警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干警通过学党史、学形势、学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对核心价值观的认识,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字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从而促进了整体素质的提升。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从优待检、从严治检”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干警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在旗委人大的高度重视和院党组的积极努力下,1名干部被充实到院党组,4名干警被任命为检委会委员,3名干部分别被交流到旗政法委和旗司法局任职,21名干警的职级待遇得到解决。队伍的素质和结构进一步优化。

  —— 加强机制建设。以创新机制为动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检察工作规则、部门职责、办案流程、队伍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多方面的规范。健全完善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机关考勤制度》、《信息调研工作奖惩办法》和《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在业绩考评体系中完善了考评奖惩办法,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入了规范化管理,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自身执法监督建设。认真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继续实行“一案三卡”制度,突出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全区涉法涉诉案件评查”活动,并将此项活动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着力点,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

  ——加强执法保障建设。在旗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院党组的积极争取下,经费保障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更新了部分技术装备,审讯监控系统、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三级机要通道等设施配备齐全。目前新办公大楼已完成选址和图纸设计工作,现已进入计划施工阶段。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文化建设等诸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和上级院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伊旗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党的十八大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成效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检察改革、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还需加快步伐,执法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旗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第十六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及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旗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四项工程”为载体,认真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加快创先争优步伐,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大局意识,坚持不懈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注重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建设。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注重服务和保障文化建设。严厉打击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促进诚信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

  (二)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不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案期限预警等机制;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按照自治区院的“六有”标准,进一步做好派驻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室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地区集中整治,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贯彻自治区部署,全面实施“三项工程”,切实抓好检察环节维稳重点工作和基础性工作。

  (三)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不懈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关系,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取信于民,警示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注重源头预防,继续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努力保护好、教育好干部,使我旗的广大干部在造福百姓、推动发展的事业道路上少犯、不犯错误,促进干部清正、作风清廉、政治清明。

  (四)强化公正意识,坚持不懈增强法律监督效果。以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修改为契机,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强薄弱环节,全面提升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解决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加强跟踪监督和综合监督;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促进检察监督与其他内部纠错机制相结合,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五)强化使命意识,坚持不懈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认真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谋划工作发展、协调解决问题、指挥执法办案、管理检察队伍的能力;加强队伍管理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检务督查力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检察领导人才、检察官人才、检察辅助人才、检察行政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六)强化争创意识,坚持不懈加强基础建设。深化争创“全区先进检察院”活动。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营造奋勇争先、唯旗必夺的争先创优氛围;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为抓手,培育、宣传和学习检察先进典型和时代精神,增强检察文化软实力;做好群众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积极探索和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接受政协、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加强检察办公信息化和科技装备建设。以新一轮“两房”建设为契机,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努力在维护稳定上有更大作为,在服务发展上有更大举措,在保障民生上有更大成效,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更大进步,为建设美丽伊金霍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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