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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8日在伊金霍洛旗第十八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越祖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四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全旗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分工协作,共办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443589人,其中批准逮捕346474、不批准逮捕97115共办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8762381人,其中起诉16501997、不起诉180305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领导带头办案,共从重从快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967移送“保护伞”线索9件,其中成功办理了上级交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孙老虎23米俊海米俊江18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办理了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李百立等12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追缴黑恶犯罪违法所得6.4亿元积极参与重点行业乱象整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11项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案件279444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154追赃挽损1052万余元。

二是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八条意见》,深入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3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333妥善办理民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犯罪案件48104人,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性审查,依法不起诉54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认真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545人,办理金凤凰理财”“GPL金块链项目”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营商环境的重大案件。办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中的刑事案件1756,起诉11人,不起诉38人,以办案成效服务保障发展环境。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河湖清四乱”“守护北疆草原林地”等专项行动,落实“林草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同配合加强对乌兰木伦河、红海子湿地、成吉思汗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环境保护。依法办理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6人,监督有关部门强化管理共追偿生态恢复费13余万元。加大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力度,督促恢复林地耕地3000余亩修复水域5000余亩清理河道200余公里清理固体废物垃圾32万余吨,护佑美丽伊金霍洛

四是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立足检察监督办案,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32428人次,全部依法按时办结。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建成网上直播智能化检察听证室,组织召开听证会19次,促进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深化检务公开,对重大案件信息依法公开116件次、重要法律文书公开1759件次,开展各类法律宣传70余次,创新“网上”法治教育模式,以案释法、强化效果。在全力做好机关自身防疫工作同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累计派出500余人次干警参与鄂尔多斯机场、火车站和社区防控一线联防联控工作,有力服务防疫大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扎实做好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共对12起案件中的26名被害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坚持更新司法理念,努力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落实“案-件比”为核心的监督办案质效评价体系,有效防止无意义的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和久拖不决等问题,加快办案进度,让涉案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效率和温度。借助旗法检两院搬迁新址、办案条件改善的契机,全面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远程视频接访、网上控告申诉和律师网上阅卷,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走路,控申接待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办理不良商家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案件69人,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10多家网络外卖商家开展专项监督,让群众消费更安心更安全。开展树线矛盾、公共电梯安全、窨井盖管理无障碍环境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8,督促整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县城”。

三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以定点帮扶、司法办案为抓手助力脱贫攻坚,依法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犯罪案件2669人,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守护美丽乡村。通过帮助解决就业岗位、代销农副产品、建设村集体经济等方式帮助5户国家级贫困户脱贫对因案致贫和因案返贫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被评为全旗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

四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专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122人,对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6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5万元。通过联合督导、联席会议等形式,持续落实好以校园安全和防止性侵未成年人为主题的“一号检察建议”“法治进校园”活动,开设网上微课堂,累计覆盖10万余人,实现了检察官全部兼任全旗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成效突出,我院被授予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荣誉。

三、坚持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刑事检察更加优化。针对重罪案件比例下降的形势,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从2019年的68.62%升至2021年的96.49%,更好地促进了被告人真诚悔过、接受惩罚、减少对抗。全面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共依法审查起诉旗供销社原主任刘某某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418人,追缴违法所得1634万元。全面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设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7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05件次,纠正漏捕31漏犯58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案件67。全面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采纳改判全面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立案侦查伊金霍洛监狱干警李某某虐待被监管人犯罪案,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监督纠正280余起存在办案瑕疵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案件。积极支持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基地,社区矫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民事检察更加精准。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法院生效裁判提请抗诉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其中,提请抗诉的刘某与鄂尔多斯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自治区评为典型案例,办理的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与马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被中央媒体宣传报道强化对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发现存在程序瑕疵、执法不规范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50对法院裁判正确的,依法维护审判权威,共同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三是行政检察更加务实。充实专业化办案力量,认真开展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01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87。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深化。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职责,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英烈名誉保护、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加强法律宣传和线索排查力度,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342、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帮助追缴人防异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欠缴税款等3300余万元。积极协调友邻地区检察院,对发生在我旗的一起特大非法采矿犯罪案件,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追缴生态功能损失费和修复费4500余万元。

四、坚持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旗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认真完成各级各类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被旗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旗统战工作先进集体”,“文化育检365”党建品牌被评为全旗十大党建品牌

二是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指标始终位于全市前列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健全检律沟通协作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建成检察工作网云桌面终端、2.0版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办公办案网上全流程运转。建成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应用大数据和取证无人机提高办案效率、助力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人财物自治区统管体制改革任务,在旗委政府重视支持下,协调解决了人员身份划转、养老保险补缴等难题,检务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

三是始终注重能力建设。坚持盘活政法专项编制、稳定无编财政供养人员、抓实队伍教育管理的工作思路,近四年共新考录6名政法专项编人员、18名聘用制书记员,推荐提拔385后进入领导班子,提拔8名环节干部,进一步优化了检察队伍年龄和文化结构精准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党组成员讲党课、检察微课堂、检察官大讲堂建立思想政治检察业务“双导师”机制等方式,开展各类教育培训428期,2名检察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库1检察官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8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系统业务能手,51个集体和180人次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奖励

四是持续狠抓作风建设。建立健全10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全力防范队伍违纪违法风险。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收集群众反映的9个问题,全面核查重点案件241件,全面排查51顽瘴痼疾和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并全部销号队伍的政治性、纪律性、规范性和执法水平明显改进。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检务督察,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努力确保了检察队伍不出问题、检察职权公正廉洁。

五是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议认真落实整改旗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履职评议监督的意见,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向代表、委员等赠阅《检察日报》,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12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全旗经济社会快速全面发展,各项检察工作也稳步向前,先后荣获“全国、全区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自治区部门决算先进单位”“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全旗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和旗四大班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我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代表、委员及全人民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各位代表,四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大局,聚焦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新需求,不断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文化育检、能力强检、科技助检,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同时,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位次不相适应还未能与旗委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好表率”的要求做到同步发展,争名升位的意识和争创一流的氛围营造不够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检察业务工作的经验和亮点提炼打造不够,职能发挥不够平衡、充分,司法办案质效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政治素养、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2022年检察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对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好表率”的要求,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强化监督、公正司法,强基固本、争创一流,全力服务保障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这一五年工作思路,要咬定争一流业绩目标不放松,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促发展,开创伊金霍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2022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旗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五个率先”目标任务,着力保安全、促发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伊金霍洛建设。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司法政策,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用好司法救助制度,深化检察办案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断提升案件质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用一流的检察业绩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二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加强党建引领,实意识形态工作,全力打造最强党支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持续实施“素能提升”工程,一体强化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从优待检措施,推进文化育检、科技助检建设,为打造一流检察业绩提供优良的队伍保障。

三是以从严治党为保障,全力确保检察权公正廉洁履行。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强化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三个规定”,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有机统一,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形势,旗人民检察院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在旗委的坚强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旗人民政府和政协的重视支持下,担当尽责、勇毅前行,为开启现代化伊金霍洛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格局。

2.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以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身份,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无人起诉的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3.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诉讼时可以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

4.国家司法救助: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而采取的救助措施。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三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7.检察公开听证即检察机关征得当事人同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等人员参加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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