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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十六届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十六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对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1日,十六届旗委第二巡察组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旗委有关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准确理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与督查,形成“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

(二)聚焦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发挥示范引领。院党组成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主动认责、领责、担责,召开2024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整改责任,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加强对分管部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统筹协调。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22项具体问题,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制定48项整改措施,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做好对外、对内沟通协调,定期调度、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虚心听取派驻旗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明确、措施有力。三是凝聚整改合力。树立整改工作全院“一盘棋”思想,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各责任部门每15个工作日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察反馈的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移交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事项2件均已办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转化整改成果。一是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检察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一体推进。学习教育期间,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查摆问题4条,领导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2条,均整改完毕,并取得良好成效。针对“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法律监督质效有差距、司法为民工作不够扎实等检察中心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优化工作方式、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机制等方式,促进讲政治与抓业务融得更紧、落得更实,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推进建章立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抓,统筹推进制度执行和制度制定工作,坚持一手抓整改,一手建制度,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涉及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5项,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形成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过程。认真落实旗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为抓手,锚定“争创全区一流业绩、打造全国一流品牌”目标,抓业务、抓队伍、强基础、补短板,配齐配强了院领导班子,办案质效、队伍作风持续向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25年共有17个集体和43人次获得旗级以上各类荣誉表彰,为我旗建设“绿色转型先行区、兴业富民示范地”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整改进展:一是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学促学作用。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认真撰写研讨交流发言材料,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在党组会议党课和全院集中学习等活动中安排党组成员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要求,修订了《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向旗委政法委报告事项清单》《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向旗委政法委请示事项清单》,明确请示报告事项的责任部门、报告程序等内容,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位。

2.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把开展好“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工作”作为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责任和履职担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罪犯依法“应收尽收”。持续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沟通配合,建立刑罚交付执行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确保刑罚执行信息互通。实施“一案一策”精准发力,确保罪犯及时收押。二是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运用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核查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民事执行等领域可监督案件线索建立健全线索台账对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加强跟踪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审理回复,避免形成积案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度举措,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协作联动,加强源头治理,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常态化抓好学习培训,通过参与竞赛、网络培训、外出调研、办案实训等各种方式,提升业务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三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主动对接旗委、政府决策部门,定期收集重点领域问题线索,完善检察机关对人大线索核查和反馈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宣传与惩处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观察员+网格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等线索发掘途径,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3.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整改进展:一是加强法律监督跟踪问效工作。严格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办公室的沟通协作和监督作用,加强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同堂培训。二是规范检察案卷文书制作。严格参照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书格式样本》制作文书,在文书归档前,由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审核人员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书退回修改定期组织文书制作专项培训,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院组织开展的的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培训及会议、竞赛定期组织检察人员对已办结案件的卷宗进行自纠自查,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检察人员文书制作水平和办案质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进展: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主体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确保党对意识形态的全面领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对照检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班子和个人对照检视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进展:一是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思想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运转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运转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进行。加大材料审核力度,涉及审核审批材料,严格按照权限进行审批。部门、个人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二是压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机关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派车审批程序、维修保养流程、用车加油审批等内容,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台账。定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集中学习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派车手续齐全。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内控管理,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流程。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与学习,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完善会计档案整理保存确保凭证内各类票据、材料完整准确。

2.做实司法为民工作整改进展: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多媒体途径融合宣传,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账号,定期推送普法内容,以动画、案例演绎等形式呈现法律知识,结合热点事件进行法律解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关键作用,全力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法治校园建设注入强劲检察力量。二是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加强检察人员释法说理工作,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始终秉持“以我在访”的理念开展矛盾化解,针对个别案件通过听证、领导接访等方式,从法、理、情角度全面进行释法说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对符合条件的因案致贫被害人或近亲属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切实有效缓解被害人或近亲属生活困难处境。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整改进展:一是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学习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内部监督力度,完善财务审核流程规范财务审批流程,杜绝凭证缺失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的会计凭证补充修正。二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使用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补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做到账实相符。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建立完备的固定资产台账。三是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制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公务接待工作日常管理、费用报销等内容,组织公务接待负责人员学习相关制度避免廉政风险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加强党支部建设整改进展: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报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报告材料审核把关,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审核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党支部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整改进展:规范决策流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均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工作规范支出审批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流程,完善追责机制,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开展自查,加强教育培训,避免风险隐患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整改进展:一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主题,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清单,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加强对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检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工作做好党员检视剖析材料审核把关。

4.做实检务督察工作。整改进展:一是加强检察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根据检察人员的岗位需求、职业发展,精准开培训,助力其业务能力进阶,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检察人员考核管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时开展平时考核,先进、典型检察人员选树工作激励全体检察人员见贤思齐、争优创先、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质效。不定期开展考勤、会风会纪督查,整顿工作作风。二是加强检务督察人员配备加大督查范围和力度。为检务督察岗位配置专职工作人员,针对纪律作风建设、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重点领域,不定期开展督察、检查,推动督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发挥班子的领导力,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及全体干警自觉牢记党规党纪。坚持司法为民,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联系电话:0477-8681202; 邮政信箱(来访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707办公室;邮编:017200。

中共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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