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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用法治思维统领营商环境建设。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政务诚信建设为重点,要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各方信心,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守法守约,才能倾力打造亲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级行政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抓发展,自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一切行为按规则进行、一切事项依法治办理。
二、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区分民营企业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民营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的界限,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执法办案方式,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违法立案、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行为。建立涉民营企业“积案”“挂案”常态化清理机制,严打涉企黑恶势力犯罪,严打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企业权益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反对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全力为企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真正让企业家放心创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三、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实现司法的公正高效运行。对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而言,司法公正且高效既是判断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也是基本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一方面要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防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合法权益、合法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给企业和企业家更多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