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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下好“目标、机制、理念、专业、特色”五盘棋,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矛盾风险,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明确目标,找准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路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建立健全机制为抓手,以提高干警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素质为关键,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定位,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找准检察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发力点,为平安伊金霍洛建设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和良好检察保障。
打造机制,凝聚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合力。一方面,建立党组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内部机制,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融入到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保落实中去,采取党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门组织实施、精准发力等方式整体推进,各业务部门对办案中了解的有关线索及时互通有无,形成检察合力;另一方面,建立分工负责、合作共赢、一体推进的外部机制,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和治理体系,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通过开展类案监督、宏观监督,就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与相关部门形成共识,共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工程。
树牢理念,确定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核。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坚持专群结合,既充分吸取人民群众的智慧,提高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又让社会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多措并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努力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树牢客观公正理念。始终把握法律监督者的职能定位,把客观公正的理念贯彻到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在办案过程中,全面客观收集有罪、无罪证据,注重办案的质效,降低“案件比”。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在支持中强化监督的执法理念,通过监督促使监督对象规范行为,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互动关系,共同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依托业务,抓实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始终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助力防范化解市域政治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开展“法润草原、法典相伴”送法进基层、进校园活动,坚决贯彻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民族领域安全稳定;重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案件,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防止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演化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适用,做到可用尽用;坚持少捕慎诉,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运用;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防范和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和预防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监督纠正企业破产、民间借贷、离婚诉讼等领域的虚假诉讼,促使诉讼背后的“套路贷”、失信行为等社会问题的治理;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统筹推进法定各领域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全覆盖,稳妥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督促解决行业突出问题,推动完善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