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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主动走访涉企在矫人员,切实维护经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查阅社区矫正档案, 摸排走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期间存在的困难。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赴外地的情况,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向司法局及时提出适当简化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社矫对象外出请假审批程序的建议,从而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