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 |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
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一起公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5月5日上午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5月5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疫情期间,应疫情防范工作要求,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萍
电话:0477-8965623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